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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有较好文化基础和训练有素的体育尖子人才

2021-09-30 14:55:12 来源:中国教育报

近日,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本报特邀请高校相关负责人,对这一文件进行深入解读。

四川大学副校长梁斌:

完善机制培养真正高水平运动员

近年来,各高校在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方面都有很多新的突破,东京奥运会上出现了以杨倩、孙颖莎、谌利军等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。

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和培养高水平运动员,符合学校人才培养规律。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是一个系统工程,要从基础教育、专业训练和高校选拔上统筹考虑。目前,一方面,很多运动员从基础教育阶段就进入封闭的运动训练,这对他们的文化学习影响很大,让他们很难适应高校的专业学习;另一方面,部分普通高中的学生只是把体育高考作为一种进入大学的途径,并没有扎实的体育训练基础,这是很难出好成绩的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必须建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一体化培养体制,提高基础教育阶段体育训练水平,形成一批有较好文化基础和训练有素的体育尖子人才。

要建立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管理机制,创建高水平的训练环境和教练队伍。以往通过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进入高校的学生,有少数因为基础不够,或者参加比赛和训练耽误学习,造成完不成学业的情况。因此,高校必须专门研究并设计有利于运动员学生发展的专业计划,设计专门的教学安排方案,促进运动员学生“学”与“训”的共同提高。高水平运动员的成长,离不开高水平教练员队伍。大学必须建立分类人才评价体系,发挥多学科优势,组织专门的运动科学研究队伍,为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提供优质的科学训练支撑。

要进一步完善高水平大学生运动员的培养机制,改善育人环境。近年来,四川大学在践行体教融合理念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探索:在选拔高水平运动队过程中,逐渐提高体育专项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标准,更加注重高素质的运动员选拔,如男子足球项目要求一级运动员才能报考等;为不同基础的运动员学生专门设计合适的本科学习专业,有助于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;采用了专门的教学方法和个性化的学习辅导,在保证完成学业的基础上,最大限度保障运动员的高水平训练计划;加快人事制度改革,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,吸引一批有实践经验和训练指导水平的人才加入。